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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爆电气设备安装要求
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前检查
①设备防爆标志
应在设备外壳明显处标/铸有防爆标志全称如:ExdeⅡBT4。
②电气设备铭牌
电气设备铭牌标志是否清晰,电气设备级别、温度组别是否正确;内容应包括:
1、防爆标志。
2、防爆合格证号。
3、特定的要求,如:环境要求或安装使用限制等。
4、出厂日期/编号。
③设备整体外观
1、金属外壳的隔爆型设备:
壳体相对壁厚、铸面光滑无凹凸不平状况,保证其承受爆炸强度要求和无砂孔透明件及透明件与金属密封垫和胶粘剂是否符合要求。
2、设备具备内外接地并有接地标志。
3、注意电气设备的引入装置配置情况,应保证施工配线的需要。
④关联设备
安全栅单元、继电器和电缆及其它限能装置是否为批准的防爆型式。
防爆电气设备安装一般要求
①安装规范
1、GB3836.15-2000《爆炸性环境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5部分:危险场所电气安装》。
2、GB50058-1992《爆炸性危险场所电气技术设计规定》。
3、GB50257-19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 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4、SHT3019-2003《石油化工仪表管道线路设计规范》。
②等电位连接
防爆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及电气配线管路金属附件应与金属机箱等构件组成等电位连接体。避免电气设备绝缘漏电使壳体电位局部升高,引起邻近金属附件的电位差产生火花。
防爆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的接地连接件采用RV绝缘铜芯线(额定电压500V,芯线 截面为2.5mm2以上)与装置或系统的接地连接在一起,接地连接应有放松措施。
③电源的接地类型及保护措施
为了限制金属机箱及电气金属外壳的接地故障电流的幅值及持续时间,防止等电位连接件的电位升高,应采用适宜的电源的接地类型及保护措施。
如采用TN系统,应为TN-S-C系统(中性线N和保护线PE分开布线)。对于TN-C系统应在非危险环境进行转换成TN-S-C系统。
防爆电气系统布线一般要求
1、电缆及其附件的选型及设置应考虑机械损伤及化学腐蚀等的影响。
2、防爆现场仪表和防爆接线箱的电缆入口处,应采用相应防爆级别的电缆引入装置,包括采用防爆密封圈密封或密封填料进行密封。
3、防爆电气设备未使用的引入装置及通孔应用适合相关防爆型式的堵塞件进行堵封(本安型除外),应采用仅用工具才能打开的堵塞件。
4、电气线路从非危险环境穿过危险环境时,其金属管路应有相应的隔离密封措施。
5、危险和非危险环境之间墙壁上穿过电缆或金属管的开孔要密封。
6、危险环境中布线电缆不能有中间接头,当不可避免时,在1区危险环境应在防爆盒内连接和分支;在2区危险环境应釆用焊接后再用热塑管或灌封接头进行密封。
7、绞线终端接头应用芯线套或定型端子压接,但不能采用单独锡焊连接方法。
8、控制室进线,电缆穿墙处应采取密封措施,防止爆炸性气体、有毒有害气体、雨水、粉尘、小动物进入室内采用电缆的非金属护套来避免电缆的金属铠装/护套与可燃性气体、蒸气、液体之间的偶然接触。
布线的电气、机械性能要求
1、在爆炸危险环境内,仪表系统用的导线或电缆的额定电压应不低于工作电压,绝缘电阻和绝缘强度要符合设计规定。
2、导线或电缆的最小铜芯截面积要符合设计规定,仪表系统电线电缆的线芯截面积应满足检测、控制回路对线路阻抗的要求及施工中线缆机械强度的要求,在爆炸危险场所最小线芯面积不应小于1.0mm。
3、爆炸危险环境在下列场所应安装隔离密封盒,以防止管路爆炸时产生较大压力,损坏防爆电气设备及附件。
当防爆电气设备的引入装置无隔离密封件时导线引向引入装置前的管件处。
直径50mm以上的钢管距防爆接线箱45cm处,及直径50mm以上钢管每隔15m处。
相邻的爆炸危险环境1区、2区之间;1区2区与相邻的非危险环境之间。
隔离密封盒内充填粉剂密封填料(对于隔爆型来讲),其填充宽度应大于钢管内径,最小应大于16mm。当钢管中含有三根以上绝缘导线时,其绝缘导线总截面积不得超过钢管截面积的40%。
防爆电气设备电缆敷设要求
1、电缆的绝缘护套应具有阻燃、防化学腐蚀的性能。
2、电缆的的外径应与电气设备引入装置的密封圈内孔相适应,并应满足相应的防爆要求。
3、明敷设的塑料绝缘护套电缆,其敷设方式采用电缆托盘或桥架时,可采用非铠装电缆。
4、电缆敷设应进行隔离密封,在1区、2区与非危险环境之间的电缆通道应填充阻燃填料或加设防火隔离墙分隔,电缆沟内充沙。
5、电缆布线敷设在混凝土地坪下或设备混凝土基础中,应采用钢管保护。保护管用密封胶泥充填或用自粘性胶带缠绕,直到严密为止。